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文公布了《关于表彰2017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陕教〔2017〕521号),我院教务处荣获“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闫红军、郭旭新2位同志荣获“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是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4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推荐,教育厅最终评审确定。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表彰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工作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旨在严格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学管理工作者不断提高教学管理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开拓全省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新局面。
此次荣誉称号的获得,既是对我院教学和教学管理的肯定,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教务处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与全体师生一道,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教务处 霍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