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为加强教学过程监管,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计划执行和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状况,落实《学院2016年教学重点工作计划要点》,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院决定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1~13周(11月7日至11月25日)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组织管理情况;
2.“四位一体”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
3.专业综合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等专项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学院2016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院发〔2016〕72号)的实施情况;
(二)常规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包括迟到、早退、调课、补课等教学纪律;作业布置批改、课外辅导答疑情况;阶段性课程考核情况;教案、讲稿编写及更新情况;近三年新进教师上课情况。
2.实践性教学情况检查。包括实践性教学的安排及准备情况、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实验实训设备利用情况;
3.教学管理、教研室开展活动情况。包括开学以来办公室、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活动安排及组织实施情况;
4.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常规检查内容以各分院(部)自查为主,通过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教学第一线全面自查本部门教学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在分院(部)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三)各分院(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做出具体安排,并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各分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做到检查前有安排,检查内容要具体、可能量化,检查过程组织严密,检查结果客观实际。
(二)各分院(部)院长(主任)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负总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对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解决,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各分院(部)在组织学生座谈会时,应通知文理学院、思想政治课教学部、体育课教学部及教学督导、质量监控办、教务处参加,确保座谈效果。
(三)学院质量监控办公室全程介入,安排教学督导全面检查。
(四)各分院(部)要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工作,重点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以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11月30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纸质稿、电子稿报教务处闫红军处。
(五)各分院要按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无故拖延。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教务处反馈信息。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