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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11月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16-11-14 18:03  
 

 

根据我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下半年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定、认证等级及职业工种

本次鉴定等级分四级(中级)和三级(高级)两个级别,鉴定工种见附件《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11月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一览表》,不得超范围开设鉴定工种。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在籍注册学生,三年制二、三年级,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可自愿申报,在校一年级学生不能申报。

2.本次鉴定每人最多限报两个职业工种。

3.在籍注册学生已经获取职业资格证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职业工种或晋级该工种。

4.关于补考报名,在一年中只提供一次补考机会,凡原申报参加三级职业工种鉴定单项考核不及格者,本次一律降为中级资格参加补考,补考合格发放中级资格证书;原申报中级鉴定者,本次补考申报级别不变;非在籍注册学生(即进修人员、函授学员、社会人员)不予安排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时间:11月10—11月22日。

(二)地点:在职业工种鉴定承担分院所在办公室。

(三)报考资料提交要求:

1.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考生,,每一工种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份。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并在指定位置粘贴照片、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结业)证等复印件。照片要求二寸纸质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尺寸为48*33mm,浅蓝色底色,四周剪切整齐,不留白边,申请表粘贴1张,另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姓名、申报工种和等级(不得用中性笔或钢笔填写,以防污染)。

2. 提供电子照片,凡参加申报鉴定考生,必须提交同纸质照片相同的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大小要求高256像素X宽192像素,电子照片命名为身份证号码, 照片格式为JPG,以班为单位分职业工种打包提交给所在分院。

3.学生申请鉴定报名时凡是序号N101-N132职业工种必须使用《考生报名录入模版》录入,以便导入在线系统。其它职业工种申请鉴定请使用《技能鉴定报名用表》不变。

4.以上报名资料于11月22日18:00前提交给承担鉴定职业工种所属分院。

四、鉴定认证安排

(一)职业技能鉴定:由理论考试(笔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组成。

(二)鉴定时间安排:水利分院12月10日进行,其他所有分院 11月25-12月5日进行。

(三)考前培训、考场安排由各二级分院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一)根据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行发[2007]172号文件要求,我院在籍注册学生申报中级职业工种,鉴定费150元/工种,申报高级职业工种,鉴定费200元/工种。非在籍注册学生(即在校进修人员、函授学员、已经毕业社会人员)执行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行发[2007]172号文件收费标准。

(二)补考(限在籍注册学生)按本次报名鉴定费50%的标准收费。

 (四)收费部门:学院财务处。

六、有关职业资格鉴定相关信息资料,请登录http://yzykz.2008red.com查询。 

附件: 1.2016年11月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一览表

       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下载

                                            教务处

                                            计财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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